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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宝鸡市第二发电厂项目

陕西省宝鸡市第二发电厂项目-Ⅲ-Ⅳ级自重湿陷性黄土(湿陷厚度>30米)


一、工程概况:

宝鸡市第二发电厂位于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石头坡,是国家重点建设工程,总投资60亿元,由四台30万KW气轮发电机组组成的国家大型发电厂。


二、地质勘察:

该电厂建于千河左岸,属Ⅳ级自重湿陷性黄土地基,湿陷厚度约30m,属大厚度湿陷性黄土。由于冷却水塔地基要求较严,沉降敏感,该自重湿陷性黄土远不能满足设计要求,需对冷却水塔下约30m内自重湿陷性黄土地基进行处理。


三、方案选用:

设计院和建设单位经过对多种地基处理方案在技术、质量、工期和造价等方面比较后,决定采用孔内深层强夯法(DDC/SDDC桩)专利技术对该地基进行处理。


四、地基处理的目的和要求:

1、Ⅳ级自重湿陷性全部消除;

2、地基处理后地基承载力fspk≥250kPa。


五、处理效果:

经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具有国家级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,检测结论为:Ⅳ级自重湿陷性全部消除,复合地基承载力fspk≥450kPa,满足设计要求。


六、结论:

我公司施工完孔内深层强夯法(DDC/SDDC桩)专利技术后,专家组认为:宝鸡第二发电厂的Ⅳ级自重湿陷性地基,在我国西部大面积湿陷性黄土地基中极具有代表性,如此厚(约30m)自重湿陷性黄土全部消除湿陷,在质量、技术、工期及造价上是其它地基处理技术无法比拟的。